動物科學系系學會組織章程中國文化大學動物科學系學會組織章程
民國61年5月23日 畜牧學會公佈全文二十三條 民國81年2月 畜牧學會改名為畜產學會 民國87年3月6日 畜產學會修正公佈全文三十九條 民國93年9月 畜產學會改名為動物科學系學會 民國100年9月28日 動物科學系學會修正公佈全文 三十九條 民國105年4月27日 動物科學系學會會員大會修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法源》 本章程依據大學法第三十三條及中國文化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生社團輔導辦法訂定之。 第二條《名稱》 本會定名為「中國文化大學動物科學系學會」,對外簡稱「動科系學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三條《宗旨》 本會之宗旨以「研究動物科學、增進社員友誼並促進全國動物科學系之發展」為一獨立、非政治、非營利之學生組織。 第四條《體制》 本會之職權受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與動物科學系(以下簡稱本系)之監督及指導,在校規範圍內,進行各項學術、康樂、體育等活動。 第五條《會址》 本會會址設於中國文化大學校本部大功館319室。 第六條《會務》 本學會會務如下:
第二章 會員之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會員資格》:
正式會員權力平等,對於其所受之處分有關權利義務之事項有權要求本學會公開聽證,並依本章程之規定議程決定之。 第十二條《參政權》 正式會員有依本學會之規定程序應邀出席學會各項會議之權限,並具有選舉、被選舉及藉由會員大會提出及罷免本會被選舉人之權利。 第十三條《創制權》 正式會員因本章程未規範之事務或規範不足以應對時事之變處,可以填寫意見書,意見書有五分之一正式會員人數落名同意後,上呈本學會會長,申請更動或新訂立本章程條款,會長得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共議修改章程會議。 第十四條《複決權》 正式會員擁有對修改章程會議議題修改或廢除之權利。 第十五條《受益權》 正式會員有參加本學會各項活動惠以優惠價、依規定借用本學會設備資源及享有各項本學會所提供福利之權利。 第十六條《會員之義務》
第十七條《會員出會》 會員有下列任一情形判定出會
正式會員有下列任一情形者,本會將暫停其會員權利:
第十九條《除名》 凡本會會員,如有違反本會章程及決議案或損害本會名聲者,經幹事會提出並交付會員大會議決,經出席會員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行除名。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二十條《專業指導老師》 本會敦請動科系主任為專業指導老師,指導本學會會務之推行並對本學會內各項會議之決議案有最後裁示權。 第二十一條《行政輔導老師》 本會行政輔導老師為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輔導老師,得列席本學會各項會議及參加各項活動。 第二十二條《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分為定期大會與臨時大會兩種,由社團負責人召集之。 本會會員每學期舉行兩次會員大會,但幹事會認為有必要會經會三分之一以上署名請求並表明會議之目的及召集理由時,得由幹事會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之召集,應於七日前通知各會員;臨時大會之召集,則應於三日前通知。前項會議應邀請指導與輔導老師列席指導。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之決議,應有會員四分之一以上之出席,以參加表決之多數為可決。下列事項應有二分之一以上會員出席,出席會員四分之三以上決議通過,並送交輔導單位核備後行之:
第二十三條《選舉會長》 由三年級推派人選參加競選;若無人競選,則可由二年級同學推派參選。 本會設會長一人,任期一年,並不得連選連任;同一人亦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含)以上學生社團負責人。當選者以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修業滿一學期以上,且無下列情事者為限:
本會設執行秘書一人(以下簡稱執秘),執秘由會長指派二、三年級正式會員擔任,任期一年,可連任。其職權如下:
本會設副會長三人,副會長由會長指派二或三年級正式會員擔任,任期一年,可連任,分別負責行政、學術、活動等事務。若無人的情形下,則可由本會其餘正式會員擔任,不限年級。 行政副會長下設總務、文書等幹事。其職權如下:
本會副會長下設總務、文書、系刊編輯、美工文宣、雲端編輯、康樂、公關、體育、場器、攝錄等幹事,由各副會長遴選之。所有幹事必須為正式會員。 本會各幹事職權如下:
幹事會每月開會一次,但遇必要時,得由會長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八條《監事》 監事會為本會最高監督機關。 監事委員由各班班代任之。若班代已為本會幹部則由副班代任之,若班代及副班代皆為本會幹部則由班上另選一位代表。其職權如下:
第四章 經費與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經費來源》
本系所有學生於入學第一學期時,繳交三仟元整新台幣會費即可成為正式會員,爾後四年內不再加收會費。 轉系、轉校生之繳費金額,則因其就學之年級與學籍異動會費費額:
第五章 章程之實施及修改 第三十六條《章程之修改》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呈報學校之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單位核准後施行,修正亦同。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應於放置於本系系網以及本會系網予每位會員知曉。 |